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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自費 ★
商 品 說 明 | 費 用 / 每 人 |
北越河內越式洗頭 | 台幣 1200 |
北越下龍灣快艇:天井洞划船、快艇參觀金剛 | 台幣 1000 |
北越下龍灣腳底+全身按摩 | 台幣 1000 |
北越河內腳底+全身熱石按摩 | 台幣 1200 |
【以上報價不包括】
■證件費用:每人護照新辦費用:1,800元/每人(證照費用,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
■小孩(2~12歲)費用:小孩不佔床扣1,000 , 佔床皆視同大人收費
■2足歲以下嬰兒費用:7,000元(已含稅燃料費.簽證費)
■導遊、領隊、司機小費:300元X 5天=1,500元-/每人
■指定單人房補價差(全程)之費用:8,000元 (本行程酒店住宿皆為二人一室,二張單人床房型,如需指定大床房型,亦可能需加價與無法保証用房,如遇單人報名時,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敬請見諒)
【購物站安排】
●本行程會推自費跟車售 。遊覽車上會販售當地特產(例:咖啡、腰果、椰子糖、夫妻糕、芒果乾..等)。
●中南半島廁所休息站,皆賣當地藝術品或當地土特產,並非特定購物點。
●團體機票經開票後,即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恕無法辦理退票。
●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
●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另各旅遊地區景點與食宿皆為全球旅客所共享參觀之權益,
●本公司團體行程無法迴避您所顧忌的任何國籍、種族、宗教之其他旅客,請您支持與體諒。
【入境越南辦理團體落地簽證所需資料】
●台灣護照影本(有照片資料的頁面)PS:護照效期需團體回程日算起有6個月以上
●入境越南前需先申請「落地簽證許可函」。本公司將依據旅客提供之有效護照資料代為辦理。若送件後旅客因更換護照導致護照號碼變更,原簽證許可函將失效,須重新申請(需約7個工作天)。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擔。
●2吋彩色照片1-2張(中越峴港1張)(北越.南越2張)
●半年內拍攝之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2張,照片頭頂到下巴為3.2~3.6公分(請在照片背面寫上與護照相同的中英文姓名)。
●照片需露耳、露眉、不可露齒,如果配戴眼鏡: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配戴粗框眼鏡拍照及不能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
●越南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入越南。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工作天7-10天(不包含假日)
【越南小費參考】
●床頭小費:每間房間每天20,000越盾
●行李小費:每件行李每次10,000越盾
●電瓶車或三輪車小費:每人20,000越盾
●迦南島竹籃船遊船小費:每人20,000越盾
●會安古鎮遊船小費:每人20,000越盾
●陸龍灣遊船-每人20,000越盾
●按摩小費-美金5/人
【越南旅遊注意事項】
1、 氣候:每年五至十月是雨季,十一至四月是乾季最低氣溫約20℃最高為33℃,年均溫為27℃。
2、 時差:當地時間慢台灣1小時。
3、 電壓:220V。
4、 錢幣:美金現鈔較好用,其他貨幣則不適用(含信用卡、旅行支票) 。注意不可在街頭任意換錢,以免製造困擾。
5、 匯率:越幣單位為盾(DONG),最高為50萬盾,最低為200盾。 目前美金兌換越幣為,USD 1 : 23000 盾 // NT$ 1 : 650 -700盾。
6、 漫遊: 台灣撥至越南:002 + 84(越南國際碼)+(區域號碼去掉0)+(對方電話號碼)。 越南撥回台灣:00+ 886(台灣國際碼)+(區域號碼去掉0)+ (對方電話號碼)。
7、 服裝:穿著夏季服裝即可,建議攜帶長袖輕薄外套,鞋子方面請以球鞋或休閒鞋為佳,亦可攜帶防蚊液。
8、 餐飲:本公司慎選餐廳及菜色提供客人享用,衛生方面不必擔心,越南人飲食習慣略似華人,越南菜餚亦頗富盛名,在越南亦可發現有中式、日式、韓式及西式餐廳。在大都市中選擇更多,中小型的城鎮,則以越式食品為主。惟越南衛生條件上不理想,冰塊、生菜,宜盡量避免食用。另自來水不宜生飲,最好購買瓶裝礦泉水。
9、 宗教:80%為佛教徒,此外還有基督教、伊斯蘭教、高臺教、和好教、印度教等。
10、語言:官方語言為越語,以外國人與遊客為主的觀光區通英語,有些店也能講中文、日語, 有些年長者也會講法語、俄語。
【其他旅遊注意事項】
✿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關係,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如遇特殊 情況如觀光點休假、住宿飯店調整或其它不可抗拒之現象,行程安排以當地為主,敬請諒解。
✿團體機票,需團去團回不可脫隊。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5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事先確認座位 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 請參團貴賓瞭解。
✿【雙重國籍旅客特別注意事項】
01.依外交部相關規定,國內外旅客進出我國國境均須持用同一本護照,不得持用二種護照交互使用。例如:前次入境時持台灣護照入境,下次離境時就必須以台灣護照出境。反之亦然。
02.不論在臺灣地區有無戶籍,凡持外國護照入境者,應持外國護照出境,且以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在臺辦理戶籍登記或恢復在臺原有戶籍。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以不變更行程內容為前提,將依飯店具體確認回覆的結果,再綜合當地實 際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請以說明會或最 後確認的行程說明資料為準。
✿本行程設定為團體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 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及行動不便之貴賓,若無親友陪同 者,請事先告知敝公司,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
✿【入出境須知】
A.2015入境台灣新規定
01.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4年6月5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02.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03.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佈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
04.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
05.「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 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06.其餘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928
B.隨身攜帶物品新規定 ※那些東西可以帶上飛機?( 2007.03.01新規定 ) 總重量100ML:口紅、唇蜜、面膜、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固態口紅可以直接帶、 唇蜜要放入透明夾鏈袋;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應先放入小罐,再放入透明夾鏈袋內, 主動申報受檢。
01.嬰兒食品:分開袋裝交安檢員檢查。
02.飲料:通過安檢線後再買。
03.保溫瓶及容器:空容器才可以。
04.無法分辨屬液體或膠狀物怎麼辦?裝入託運行李(當然不能帶汽油等易燃物及自動噴霧器等危險物品)。
05.沒有透明夾鏈袋怎麼辦?機場免費提供。
06.機上服用藥物:藥品須先交安檢員檢查。
C.禁止托運行李
01.違反行程中各地政府規定者(台灣安檢規定)、(檢疫規定)禁止放置於行李中。3C產品備用鋰電池,搭機禁 託運 (違者,罰兩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02.手機、相機、MP3、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之備用鋰電池禁止放入託運行李箱,以防短路起火。
03.每人限帶一個香菸打火機(藍焰之防風打火機不得攜帶)如同攜帶液體、凝膠狀物體及壓縮氣體物品的規範一 樣,打火機亦需以透明夾鏈塑膠袋妥善放置,於通過安全檢查時取出供安檢人員作目視檢查。
04.加熱式便當不允許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或置於行李箱託運,因其產品含有氧化鉀成分。
05.急凍噴霧殺蟲劑雖然無毒,但其零下超低溫的凍氣直接對人或是寵物噴射都是相當的危險,因此禁止以手提或託運方式攜帶。
D.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0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0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E.其他:
01.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02.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 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相關規定請參考網站: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個資保護】
A.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01.當您參加本公司旅遊團體,我們將必須保留您之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團體旅客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使用者。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 他無關的用途上。
02.為了遵守法律、依法抗辯或執行合法商業行為之必要,我們可能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我們將特別留意您的權益以及確保公平、合法、以及符合比例原則地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B.個人資料的處理
01.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用於維繫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客戶關係。我們會利用、分析這些資料,以達到符合您對我們的要求以及回應。除非您有其他特別的指示,我們將傳遞您可能有興趣的本公司各種商品資訊、專案 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如果您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您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即可,您隨 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02.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
謝謝您的合作!
~~~ 敬祝您 旅途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