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遊金彭雙島四日遊

團號:WPKNM04M240519A
  • 售價:
  • 大人
    NT$11,800
    小孩佔床
    NT$11,800
  • 每人訂金:
  • NT$5,000
  • 包含項目:
  • 車資、保險
  • 不含項目:
  • 不含司導小費,每人400元、單房差3500

行程特色


團費包含:
基本:台北/金門/澎湖/松山團體機票、飯店、餐食、交通、門票、車資、貳佰萬契約旅遊責任險 加20萬醫療險。
住宿:(金門):海豚灣民宿、金沙假日、金門101 或同級 / (澎湖)長春、嘉華 或同等級
餐食:早午晚~共十一餐 3早餐、4午餐、3晚餐。
交通:合法高級遊覽巴士,讓您旅遊安全無慮。
導覽:本公司擁有優秀且資深導遊,為貴賓全程最專業解說,另每人贈送一盒貢糖、一條根小藥膏、每日一瓶礦泉水。
購物 貢糖、一條根、鋼刀廠、昇恆昌免稅店。
小費:不包含司導小費4天共NT$400元/人

每日行程

【陳景蘭洋樓】 1921 年由陳景蘭先生創建。 1949 年後為部隊徵用,改稱「官兵休假中 心」,連同前方庭園稱「金湯公園」,陳景蘭洋樓為金門規模最大之洋樓,具有建築史 上之意義與再利用之價值。
【八達樓子(車遊)】 著名景點八達樓子,在烈嶼九井路與八青路交會的圓環,是一座仿城堡式的建築,高約數十丈,樓頂上塑有7位分據四方成備戰姿態,手握手榴彈或機關槍的英勇戰士雕像,這是為了紀念1933年抗日戰爭中,駐守在長城古北口死守隘口,殺敵數百人之後壯烈犧牲,成功完成任務的7位勇士而建。
【雙口海濱公園】雙口海岸距離廈門僅約6公里,是金門距離廈門島最近的海灘,也是昔日雙口村民橫渡廈門之渡船處。西元1949年後成為第一線海防重地,為防止敵軍攻打,在村莊周圍挖了環村的戰鬥「壕溝」,並在潮汐線上設置「軌條砦」,綿延數公里,頗為壯觀。

【沙溪堡】沙溪堡位於青岐村外的岬角上,主要是由花崗片麻岩及花崗岩混合而成,從南山頭角度觀看,像極了鳥嘴,所以又稱為「鳳嘴」。

【湖井頭戰史館】湖井頭位於烈嶼西北方,距離廈門只有5,000多公尺,在戰時與大金門東北角的馬山、西北角的古寧頭、大膽島皆為昔日的心戰喊話基地。西元1988年,湖井頭戰史館落成,外觀像座城池,有仿古的城垛、紅門金釘,廣場陳列著高砲、五七戰防砲和機槍等武器,突顯濃厚的戰地氣息。

早餐:
XXX
午餐:
小金門芋頭宴 300/人
晚餐:
烤魚風味餐 300/人

海豚灣民宿、金沙假日、金門101 或同級

【山后民俗村】金門保留最完整的古聚落房舍,當屬位於金沙鎮的山后文化民俗村,該村建於清光緒26年,村裡有一棟學塾,取名為「海珠堂」,既有傳統建築雕樑畫棟之美,也是金門僑鄉最具代表性建築,整個聚落排列整齊、精緻的建築風貌,是金門的閩南古厝聚落群,最知名代表典範。文化村中還規畫禮儀、喜慶、武館等主題館,展出先民的文物,讓遊客瞭解金門的歷史。
【獅山砲陣地】所屬震東坑道開鑿在花崗岩岩層內,也就是在金門東部的獅山腹內,坑道全長508公尺平均高度4.6公尺、寬度3.6公尺陣地設施完整。
【沙美摩洛哥】曾經是金門最熱鬧的街道之一,很多地方都是停留在2、30年前的風貌,也因此有了小摩洛哥的稱號,想要拍出狂野的異地風格照片,就來沙美老街吧!
【沙美老街】是金門最早形成的市街之一,舊稱八卦街,這裡曾是金門最熱鬧的地方,為當時駐島軍人採買生活用品、看電影的去處;如今仍然可以在沙美老街品嘗到許多傳統風味的小吃、感受傳統的樣貌。
【陽翟老街】位於金沙鎮的陽翟老街,過去為金東師駐紮的軍事重鎮,亦是當時軍人娛樂消費的去處。在當年繁榮的商店街上,有電影院、撞球室、澡堂、理髮廳等,但隨著軍隊撤軍,陽翟老街逐漸沒落。
前往品嚐【金門手工麵線】。前往【酒鄉】前往【高梁屋】參觀高粱相關產品。

【昇恆昌免稅店】觀光客到訪金門必逛!比鄰太湖及金湖飯店旁,佔地 9,000 坪的昇恆昌金湖廣場是全台最大的免稅店,提供全球旅客如同精品百貨般的購物享受,邀請匯集超過 500 個國際知名品牌,包括來自全球的璀璨精品、國際時尚品牌、高級腕錶、香氛美妝、休閒服飾、電子產品、文創商品及特色伴手禮等,許多機場免稅商店、飛機上才有賣的熱銷組合在這裡也都買得到。
【後浦小鎮】金城古稱後浦,踏入後浦16藝文特區,一間又一間極具特色的店家,各自發展出令人驚豔的文創商品,例如「捲毛利卡」,將金門洋樓可見的花磚,透過描繪與重新配色,轉化成實用的生活小物;「一把蔥」將金門各種老房砌法結合商品,介紹給外地旅人。其他如「植創jGarden」、「後浦泡茶間」、「玫瑰園烘培坊」等,都相當值得一訪!。

早餐:
飯店內用
午餐:
金門特色廣東粥
晚餐:
金門風味餐 200/人

海豚灣民宿、金沙假日、金門101 或同級

【南石滬公園】南石滬公園有著「迷你張家界」之稱,位在金門東南角料羅村外海岸,過去是開挖地下花崗岩石的礦場,金門產的花崗岩石紋路多元且優美、硬度更勝於大理石,許多著名建物,如:中正紀念堂、桃園國際機場等建築的石材都取自這裡。全國首創設施喊泉可以自費體驗)。
【翟山坑道】位於金門西南方,為一A字型戰備水道,總長約357公尺,民國五十二年為因應戰爭所需而開挖,耗時三年才完成,鬼斧神工的軍事傑作。後前往機場報到,辦理登機手續搭乘客機飛往澎湖馬公機場
【篤行十村文化園區】 篤行十村位於澎湖馬公本島西南側,小地名金龜頭,占地達1.8672公頃,前身為日據時期澎湖島要塞司令部和馬公重砲兵大隊軍官宿舍。二戰後由國民政府接收,改為澎湖防衛司令部軍官有眷宿舍,並命名為「篤行十村」。篤行十村可說是全臺澎最早形成的眷村,結合了歷史文化與人文地景的特色,澎湖縣政府為保存篤行十村之完整性及確保眷村文化得以永續傳承,於民國96年﹙2007﹚11月21日公告為澎湖縣歷史建築,規劃都市計畫「眷村風貌特定專用區」,使珍貴的眷村文化能在妥善規劃下,達到保存目的同時規劃再利用方向;為使歷史建築保存與地方發展相得益彰,除了推動長期而完善的修復計畫外,再利用的方向也以永續經營之思維建構,期使眷村文化園區朝向更多元發展,同時也創造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發展雙贏的局面。
【澎坊免稅店】澎湖最大的免稅商店,結合特色餐飲、Whiskey 101 體驗館、星探索極限運動場、in89 豪華影城,
提供旅客如同精品百貨般的購物享受,匯集國際知名精品、美妝香氛及潮流品牌,輕鬆追隨時尚魅力的腳步!

早餐:
飯店內用餐
午餐:
金門牛肉麵套餐
晚餐:
澎湖風味餐 300/人

嘉華飯店、長春飯店 或同級

【中屯風車】高聳的菊島風車與美麗的天人菊,共同 矗立在中屯東北方隨著微風起舞。
【通樑古榕】具有傳奇色彩且三百餘年屹立不搖的澎湖縣樹 ,覆蓋面積達 660 多平方尺, 97 支大氣根,茁壯成蔭。
【跨海大橋】海域為澎湖第二險流
【二崁村】澎湖最大古厝區村內有童玩館、有趣的褒歌館、特色美食,體驗傳統文化的村莊。
【大菓葉玄武岩】 石壁堪稱國際級地形景觀,倒映水面上,呈現出彷彿幅畫般的美麗景色,吸引許多遊客前來拍照,也 讓此處成為澎湖具國際知名度景點之一 。
【澎坊免稅店】由昇恆昌所經營的澎湖第一家免稅店,今後台灣旅客不必出國,只要進出澎湖就能購買上千種免稅商品。

【天后宮】位於馬公市中央里的天后宮主祀媽祖,建於西元1604年,是全臺灣歷史最悠久的媽祖廟。廟體建築出自唐山名匠之手,有深具藝術造詣的各類建築構建與裝飾,廟中並典藏有現存全臺灣最早的古碑—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之碑,陳列於清風閣文物館中供民眾參觀,另有清乾隆皇帝御賜題「與天同功」的金匾可供憑弔,俱為珍貴的歷史文物。

【四眼井】四眼井位於馬公市中央老街的最北端,建立於明代初葉(西元1592年),正式名稱為『四穴井』或『四孔井』;已列為澎湖的三級古蹟。
四眼井原是一口大井,出水量多,為避免民眾取水時不慎跌落入井中,早年以六塊花崗石條覆蓋,並用紅磚砌緣,但先前整修時已經改為水泥粉刷,再用花崗石環收編。
因此形成四個圓形的取水口,方便同時提供四位民眾取水,深約5.6公尺,口徑約為2公尺,也因構造十分奇特,因而被稱為四眼井,也是馬公最古老的水井。

【中央老街】天后宮旁的中央街,至馬公建城以來與居民相伴,是澎湖歷史最悠久的一條街,短短兩百公尺的閩式商店街,可看到四百多年歷史的四眼井、摸乳巷、施公祠等,許多在地傳統特產都由此發跡,澎湖必買的黑糖糕、干貝醬、冰心糕這裡都買得到。懷舊的街巷中也不乏異國風情,巴洛克式的中藥行與日式老旅社,保留當年風華榮景,值得細細品味。

【承順門】媽宮城亦稱澎湖城,也稱光緒城,是清領時期最後建築的一座防禦性城池。在西元1885年11年2月法軍攻佔媽宮,同年6月議和後法軍撤離澎湖;西元1887年,澎湖鎮總兵吳宏洛奉劉銘傳令,建造媽宮城,以提升澎湖的防禦能力,媽宮城建城面積約26公頃,共設有東、南、西、北、小南、小西等六座城門,東門日「朝陽」,小西門曰「順承」,小南門曰「即敘」,南門曰「迎薰」,北門曰「拱辰」,但因年代久遠,除順承門外,其餘皆已被拆除。順承門位於馬公港邊的中山路盡西處,上有媽宮古城牆為屏,下臨馬公港灣,建於清光緒年間,於民國75年(西元1986年)修成今貌,上有敵樓,下為拱形城門,沿著樓梯拾級而上景觀視野一流,經常吸引許多觀光客登上城樓飽覽眺望馬公港美景,尤其是夕陽西斜時,倍增盎然古意,更是一大視覺享受,城牆內尚留存有日治時期歷史建築供遊客尋訪。

早餐:
飯店內用
午餐:
老街自理
晚餐:
溫暖的家

溫暖的家

其他說明

  • 出團備註

    ※登機手續相關手續:

    搭機必備文件

    ★旅客搭機時應攜帶與機票姓名相符、由政府機關核發且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護照或居留證,以備接受檢查核對。未滿14歲之旅客,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或健保卡或兒童手冊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

    ★旅客若以英文姓名訂位及開票,須備有與此英文姓名完全符合、由政府機關核發且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或居留證,以備接受檢查核對。

    國內航空不提供餐食,搭機時請遵守航空公司規定及公告禁帶之物品規定。

    ★若出發前業務人員通知,已開立到愛心優待票,請於出發當日攜帶殘障手冊以及相關證件,以便查驗,若無攜帶相關證件者將於現場補差額。

    ★團體票無法預先劃位,亦無法指定走到或窗位,座位安排係由航空公司調度,同行者不一定能相鄰,敬請見諒。<考量每架飛機載重平衡之限制,上機後請依登機證上號碼之座位就坐,請勿自己更換座位>

    ★國內航空公司免費託運行李為每人10公斤,超過將收取15-19元/公斤的托運費用。

    ※費用內含:

    交通:依行程表出發地至金門尚義來回經濟艙團體機票。

    1. 住宿:表列住宿(含早餐)。

    2. 行程:表列行程、餐食費用。

    3. 保險:新台幣3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


    ※費用不內含:

    1. 航空行李託運規定每人限重10公斤,超過部分將加收行李超重費。

    2.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3.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4.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作業規定:

    1. 團費繳交期限:以業務人員回覆為準。

    2. 訂購本產品前,訂購人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視同旅客同意相關取消(含異動)之規定,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使用旅客本人各行程內容及相關約定。

    3. 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3000/人,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4. 本行程適用於搭乘立榮、華信班機。班機時間須依航空公司實際回覆為準,若可接受請再報名。 航班時間:早航班為07:00~11:30;午航班為11:31~17:00;晚航班為17:01~21:00。 因國內航班調度頻繁,正確航班時間以出發前一天通知為主。
    5. 團體機票限當日當班使用,不得轉讓、不得更改行程,開票後如欲延期、取消退票視同廢票,無退票價值。

    6. 國內線機票運價如遇航空公司公告調漲票價,其機票差額須由旅客自行補足新票價之差額,敬請貴賓特別注意。

    7. 兒童不佔床(12歲以下),不含飯店內床位,其餘表列交通餐食皆含,每房僅限一位。(兒童不佔床年齡依各飯店規定為主,若達到飯店收費標準,須依飯店規定現場自行付費)

    8. 嬰兒(二歲以下)僅收取保險手續費每人500元,請旅客於機場櫃台辦理登機時,須確認嬰兒有登機證方能登機。

    ※特別注意:

    1. 成團人數必須達到16人以上 方可成團。如未達成團人數于出發前 十天 告知,並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2. 本行程是無派領隊之團體行,即台灣本島無領隊隨行,由導遊於當地機場接團服務;並有合車合船之狀況。

    3. 同行旅客不同地點出發因航班時間不同,當地可能無法併團同行,敬請見諒。

    4. 此行程為散客成團,車輛分配、導遊調度皆需以當地安排為主。 離島交通資源有限,車輛皆以接駁為主;遇旺季期間,車輛調度吃緊,需請見諒並耐心等待。

    5. 金門遊覽車安排:若旅客人數為6-8人,則採用九人座車型司機兼導遊;旅客人數介於9-18人,則採用中型巴士司機兼導遊;若旅客介於19-42人時,則搭乘大巴士一司機一導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6. 行程會因住宿地點調整、潮汐、車船調度,而有前後順序對調,若有調整之處,敬請配合及見諒。行程載明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氣候或假日人潮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調整。 表列之行程景點,若因當天天候、風浪,為安全上考量,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之權利。

    7. 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或可建議您可選擇自由行系列。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8. 配合政府響應環保節能減碳,離島住宿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的盥洗用品,(牙刷,牙膏,梳子,浴帽,刮鬍刀等) 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取消規定:

    1. 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2.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3.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4.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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